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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 景区快讯 - 海螺沟景区官方网站

2021-02-09 965人已围观

简介 贡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信息公开材料一、规划概况贡嘎山风景名胜区面积9518平方公里,景观主体是贡嘎山主峰及周

贡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信息公开材料

一、规划概况

贡嘎山风景名胜区面积9518平方公里,景观主体是贡嘎山主峰及周围雪峰和冰川。划分为风景游览区、生态保护区和景观协调区三大类:风景游览区包括十三个景区(雅拉景区、木格措景区、塔公景区、燕子沟景区、海螺沟景区、九海子景区、玉龙西景区、巴王海景区、哈德山景区、赤吉隆巴景区、莲花海景区、上团景区、伍须海景区),总面积4029平方公里;生态保护区与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范围相一致,面积2690平方公里;景观协调区是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走廊通过、风景名胜区游览设施相对集中布置和居民相对集中分布的区域,面积2799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为:通过对贡嘎山风景名胜区生态和风景环境的科学、系统的保护、培育,游赏路线的合理安排,游览配套设施的合理建设,居民社会系统的合理调控,达到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三环节的良性循环,力争把贡嘎山创建成为从风景质量、保护水平、管理水平、游赏组织到游览设施水平均达到一流水准的以生态为导向的著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带动风景名胜区内外的居民共同致富。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规划实施后主要是规划区内的旅游点的生活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燃料燃烧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垃圾等,虽然采取了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仍不可避免会排放废气、噪声和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很小。

本规划区位于在贡嘎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开发活动需要限制在贡嘎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外,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也应控制一定的规模,规划各旅游点的设施建设占地土地类型主要是林地、农田和菜地、河流、道路等。规划实施后将逐步改变现有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需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绿化措施,有利于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控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开发。

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贡嘎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项目在开发建设规划和设计阶段,尽可能利用原有占地,少开挖地表、降低工程土石方量,科学避让,不砍伐一棵大树,少占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临时占地面积要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保留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同时选择在植被差的地方开挖、取土,以减少对地表土壤和植被的破坏。

在下一步的具体项目建设活动中,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对旅游项目的运营管理特别是对游客行为的管理,以实现对景观资源的有效保护;应当特别重视对珍稀、保护动植物的保护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对珍稀保护植物、古树名木、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采取避让、挡护等保护措施;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对现有、新增和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防治。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改善能源结构,开发新型清洁能源;合理规划餐饮单位布局并采取安装油烟净化器等措施,防治餐饮单位废气、油烟污染;合理规划停车场、加强公共旅游交通系统建设、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防治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外来车辆一律停放在景区入口处的停车场,景区内部使用环保型电动车;对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必要的恶臭防护措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区的污水经过集中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就地处理,达标回用于所在区域的道路浇洒、绿化等。处理工艺推荐采用A/O加内置MBR一体化的处理装置,能够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后全部用于绿化用水、道路洒水或冲厕等,不外排。

在景区内游客集中的景区和景点建设泡沫封堵免水冲微生物粪便自降解生态环保公共厕所,此环保厕所已在海螺沟景区有成功的应用,该厕所免冲洗,零污染排放,粪便就地降解。

本次本规划的实施所以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外来车辆一律停放在景区入口处的停车场,换乘景区内部环保电动车;对旅游区内车辆采取禁鸣、限速等管理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禁止沿街商铺使用高音音响设备,禁止在旅游区内燃放鞭炮、爆竹,以降低社会噪声的影响;对敏感建筑物采取必要的隔声防护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规划了较完善的环卫设施,并设有垃圾中转站,对垃圾分类统一收集暂存后运至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填埋。

四、环评结论要点

(1)贡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案和内容基本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和环保要求,空间布局较为合理且与土地利用功能相协调,资源环境承载力能够满足旅游区发展需求。

(2)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改善产业结构,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3)规划区生态环境和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现状质量良好,环境容量充足,可满足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需要。

(4)规划实施过程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项目建设中土石方开挖、堆筑及弃渣等造成的地表扰动、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对野生动物的阻隔、惊扰效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若不加以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工程区附近的环境产生污染。

(5)规划实施后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项目运营和游客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对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可能造成的破坏、对野生动物和水生生物的扰动影响,游客和当地居民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地表水、大气环境和景观环境的影响,餐饮单位产生的油烟、餐厨垃圾和含油污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等。

(6)本评价要求

规划补充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中水回用规划、能源结构规划、水土保护规划等。

针对规划中的发展目标进行优化。对总体布局中的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继进行优化。对保护区的旅游产品开发规划中的旅游商品开发应进行优化和明确。对基础设施规划中的给排水规划优化,对旅游项目进行优化和调整,对环境保护管理规划等进行调整和优化。

(7)认真落实规划的调整和优化建议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减缓旅游开发过程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使当地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综述:贡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案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划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具备环境和理性,规划空间布局和规模较为合理,资源环境承载力能够满足旅游区发展需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规划和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生态保护措施和优化建议的前提下,贡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案总体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保护区旅游设施的建设开发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规划的布局是否合理、生态旅游的规划建设和开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旅游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保护区生态旅游建设的限制因素、对区域开发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相关反馈意见及建议。

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本次为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在此之后将会采用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拟规划项目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在报告书编制完成上报审查前,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十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相关联系方式,向景区管理局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保护区旅游规划和规划环评工作上的意见看法。

八、公告说明

公众对规划项目有环境保护反馈意见的,可同时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九、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下载网络版本的简本,或联系四川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或评价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委托单位:四川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磨西镇

邮编:626102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836-3268454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花园路11号

邮编:210042

联系人:李工、梁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68;025-86773160,

传真:025-86773160。

邮箱:milanli8#126.com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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